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年宰杀4000万只肉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原泰安盛佳烽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东山前村村北,公司前身为泰安鹤翔食品有限公司。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利用原泰安鹤翔食品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在此基础上整改重建,投资3503.41万元,建设1200万只/a肉鸭屠宰项目。劳动定员310人,年生产300d,单班制,每班8h,共2400h/a。
现有工程肉鸭屠宰量每年1200万只,由于产品品质优异,市场需求大大增加,目前的生产规模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因此,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为加大生产力度,计划扩建现有生产线为肉鸭屠宰量每年2000万只,另建设1条生产线肉鸭屠宰量每年2000万只,两条生产线同时使用,以达到年屠宰肉鸭量4000万只。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1352禽类屠宰业,设计年屠宰肉鸭4000万只;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 年修订)》:项目不属于限制类“第十二条 轻工 24-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1000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也不属于淘汰类“第十二条轻工 29、猪、牛、羊、禽手工屠宰工艺”;因此拟建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且没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落后和淘汰设备;该项目不属于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12月2日发布的“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的通知”,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中的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不属于该文件中限批或禁批的范围。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二、主要环境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废气
建设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待宰区恶臭、屠宰区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
1号生产车间待宰区、屠宰区恶臭气体通过风机收集后引至碱喷淋+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1,新增)排放;2号生产车间待宰区、屠宰区恶臭气体通过风机收集后引至碱喷淋+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P2,新增)排放;污水站恶臭气体经引风机收集后引至碱喷淋+生物滤池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一根25m的排气筒(P3,现有)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P1、P2、P3排气筒恶臭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m:NH3 4.9kg/h、H2S 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排气筒高度25m:NH3 14kg/h、H2S 0.9kg/h、臭气浓度6000(无量纲));食堂油烟的排放满足《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表2的标准要求(小型:油烟1.5mg/m3、臭气浓度70(无量纲))。
建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待宰区、屠宰区、污水处理站未收集恶臭气体、液氨制冷系统产生的氨。液氨制冷系统产生的氨在检修时有专用的氨气吸收装置捕集后进行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臭气处理措施如下:①要求企业严格管理,及时清理待宰区以及屠宰车间内的粪便、胃内容物等废弃物;②屠宰车间生产的内脏及下脚料用密闭容器盛放。③项目屠宰加工车间和待宰区及时清洗地面,地面应铺设防血、防水和耐机械损坏的不透水材料,其表面应防滑;④屠宰车间和待宰场的地面设计3%的坡度,并设排水沟,上铺铁篦子,以便于清洗地面及排水;⑤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在厂区内的堆存量和堆存时间,污水处理站格栅沉淀池等采用加密封盖密闭收集后脱臭处理措施,减小臭气对厂区周围环境的影响;⑥加强车间及厂区绿化,增加绿化面积;⑦其他一般车间内异味主要提供加强通风等措施控制。通过以上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在四周厂界落地浓度均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NH3 1.5mg/m3、H2S 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方式。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收集管线排入北泉河。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屠宰线废水、碱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后分别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表1直接排放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一般保护区的标准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北泉河。
同时加强生产装置区、仓储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的防渗,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类、生产线、鸭叫声等,其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拟安装基础减震垫、消声器,并经厂房隔声,采取以上措施后,经距离衰减、绿化降噪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
4、固废
本项目投产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病死鸭、鸭粪、不可食用内脏、胃内容物、废包装物、污水站污泥、废冷冻机油、废冷冻机油包装桶、化验室废物等。其中,废冷冻机油、废冷冻机油包装桶、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鸭委托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鸭粪作为有机肥基料外售给有机肥厂;不可食用内脏、胃内容物外售饲料收购企业;废包装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对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危废暂存间、污水管道等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同时制定并实施详细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事故状态下,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危害。
三、征求群众意见主要事项
《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年宰杀4000万只肉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或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东山前村村北
联系人:刘超
联系电话:18705392097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山东鲁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财源街道长城路96号天龙国际大厦B座(南楼)2607
联系人:李晓慧
联系电话:053-88806871
邮箱:china_eia_report@163.com
六、全本公示及意见调查表公示
全本公示网站:/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示发布单位:泰安虹盛食品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5月
0538-8806871